欧洲的自行车王国——荷兰(图文)

Ø         采取一套整合的交通法规方案。
建成一个简洁紧凑的城市实际上是从城市规划结构中着手改善交通。这包括将房子尽量建在距老城区更近的地区;商务区也要建在自行车和公共交通便于到达的地方;医院设在离市中心很近的地方,实际上新医院就在老医院的原址上重建的;商业购物中心不再被准许建在城市的边缘,并且全都被安置在居住区的附近。
对于机动车辆的停车限制使得骑车较开车更快捷。这些限制包括:在写字楼区域,每5个员工才被准许设置一个机动车停车位;而对于自行车的停车是没有限制的。新建筑被规划在与其相关的功能性建筑附近,从而大大缩短了区域内交通距离。例如:新的大学图书馆就修建于市中心,大学主楼的对面。
众所周知,环型交通网并非一个最科学的设置。原因是四面八方进入环圈内的车辆会给中心区交通带来很大压力。格罗宁根在保护其旧城布局不受破坏的同时,采用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这个办法就是将处于交通环区(即老护城河内)的市中心划分为四个区,并限制机动车在区域间穿行。机动车只能在外环线上行驶,并直接进入它想要进入的区域。这有效减少了市中心交通流量。同时,对于区域内车辆的活动也有限制,即:根据车辆对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决定其是否可以穿行在市中心。例如:公共汽车和载货运输车才被准许通过。
由于自行车在市中心的活动不受任何限制,自行车的使用就被自然而然的推广开来,并促成:
Ø         一个自行车路网的建立;
Ø         通过修建捷径道路来缩短骑车距离;
Ø         修建沥青路面自行车道;
Ø         在交通路口为自行车设立特殊标准以确保自行车的道路使用优先权。例如:需左拐的自行车,可停在路口上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前方,等候红绿灯指示;
Ø         建低成本设施以缓冲交通压力,如:使用交通缓冲策略减少机动车在区域内的穿行;
Ø         为公共汽车提供道路优先使用权;
Ø         逐渐取缔市区内路面停车场(例如:修建地处市区边缘的汽车和自行车停车场,以方便人们进出入市中心时转换交通工具)。
采取一套整合的交通法规方案是政府的第三步规划。这步规划的主旨是要求所有的公众法规必须配合新的交通法规。那么,它的主要步骤是在市区内:
更多

评论内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 登录 | 注册会员
  • | 12:27
  • 快捷键回复:Ctrl + Enter
  • 提交评论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