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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提意见:地铁、有轨电车拟禁止携带自行车进站
3月3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规范禁止乘车的动物或物品,其中提到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自行车进站乘车。
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起草说明中提到,本次修订主要从承接上位法(或政策)要求、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应急管理以及方便乘客出行等需求出发拟新增条款9条,修改原条款30条。
其中,《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增加有轨电车优先通行内容。根据现实管理需要,明确了有轨电车在非专用道上的优先通行权利。
并且,拟进一步规范禁止乘车的动物或物品。根据现实管理需要,新增了5项影响运营秩序的禁止行为【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自行车进站、猥亵他人等】,明确了2项影响站容站貌的禁止行为(携带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或其他乘客的动物乘车、吸烟等),同时匹配修改了相应的罚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安检责任、强化乘客配合安检义务及安检人员保护。根据法律和相关管理实践,明确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安检责任、乘客的安检配合义务,同时明确对辱骂、殴打安检人员的处理原则。
征求意见稿中还增加互联互通的管理内容。基于“轨道上的大湾区”、轨道交通“一张网、一张票、一串城”的需求,拟增加互联互通线路的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等的统筹协作管理机制。同时,拟增加城际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贯通管理内容,基于大湾区不同管理制式线路间的互联互通,明确了对城际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贯通运营线路的管理标准。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失信管理相关内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起草说明提到,为进一步加强和宣传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将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执法失信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增加对违反本条例相关行为的失信管理。
▲D+2出行或将成为历史
广州日报近日发布邀您提意见相关推文,公众可在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8日反映或提交意见或建议,具体途径为:
(一)登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点击可直达)或者广州市司法局网站查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djtglc@gz.gov.cn)。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5楼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邮编:510620。
对此你有什么意见,欢迎评论和通过相关途径进行反映。
责任编辑:Ting
哎、能参与制订规则的,他能没台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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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形式主义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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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解决一个问题,一禁了之是最高效,最有效的决策方式。毕竟它没有了,问题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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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天喊着绿色低碳,还各种限制自行车的出行,真就是又当又立的表紫。不过想想也是,大国一向是外行指导内行,属于是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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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观来说,广州这个规定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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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便捷就怎么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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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地铁公交还是不要携带了,这个太占地方了,而且容易伤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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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呵呵!上下班高峰期在广州尝试过地铁出行就会知道为什么不能让自行车上地铁了。背个大一点的包或拿个行李箱上车下车都有难度,上下车的时间不到三分钟,不想被夹在门中间就老老实实轻装出行吧
广州地铁的拥挤程度比深圳可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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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听说广州对自行车很不友好,看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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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广州美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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