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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5·31事件追踪:商户称公开信不是我写的 后改称信系亲自定稿

5月31日,陕西延安发生了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野蛮粗暴的新闻事件,引起公众持续关注,此前本网已经对该事件进行追踪,但事隔半月,事件再起波澜,此前网上传出的被踩商户公开信被指作假,但昨日(13日)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开信是我亲自定稿发布的”,因而事件疑云重重。


5月31日延安事件现场

延安被踩头商户:本人没写道歉信 城管局有专人陪护


网上广为流传的委托信

6月7日晚11时许,百度贴吧里出现了一个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发帖人“美利达店员01”称受被城管踩踏的当事人刘国峰的委托发表公开信。信中说,“作为一个延安人,我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有着很深的感情,不希望他们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而蒙黑。”(详情

但该公开信一面世,就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甚至被指“官腔”,其中不少网友怀疑,这封公开信并非出于刘国峰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是当地政府事后危机公关的举措之一。有些网友对刘国峰这封公开信中态度的变化非常不满。网友“泊清风”甚至评论说:“假如要送一首歌给刘国峰,最适合的就是陈小春的‘犯贱’。”

就在众多网友对此议论纷纷之际,当事人刘国峰对有关媒体回应称,信中内容不是自己心里话,信不是我写的,城管局有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

以下为《城市信报》记者对话刘国峰的采访内容,对话中,当事人否认公开信的内容,其他却称不方便多说。

我还年轻,还得活着

记者:网上传的那封公开信,你看了吗?

刘国峰:看过那个东西,不清楚里面的话。

记者:那封公开信不是你自己写的吗?

刘国峰:不是,是我的委托人。

记者:委托人?是你请的律师吗?他为什么给你写公开信?

刘国峰:不清楚,现在不方便说。

记者:那公开信里的内容是你现在的心里话吗?

刘国峰:你觉得呢?

记者:不是你的心里话吧?

刘国峰:对。我还年轻,还得活着。等这个事情完全结束以后,我会向大家公开这件事情的始末。

记者:公开什么?公开这封公开信背后的真实情况?

刘国峰:我身边有人,不方便说。

记者:你还在医院?延安市城管局的陪护人员在你旁边?

刘国峰:对,我现在不方便多说。

延安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对这封公开信一事并不知情,觉得此事非常蹊跷。延安市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对记者表示,目前城管局正在对这封公开信事件进行调查,调查后会发布调查结果。另外,延安警方称,因暴力执法“跳踩商户”而涉嫌伤害的延安城管人员景某,刑事拘留期限已被延长,但拒绝透露案情进展。

律师说法 当事人应及时澄清事实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称,如果公开信是本人制作的和本人发布的,那么该信是有效的。如果是委托他人发布,需要经过授权。当事人应该了解和认可信中内容。如果刘国峰委托他人发布自己书写的公开信,这属于民事授权委托,这种委托关系要建立在委托人授权的前提下,要有一定的委托手续,比如授权委托书或口头委托等。

对于网传刘国峰道歉信一事,刘玲认为,如果刘国峰不清楚信中内容,那么即使他授权发布,这封信也是无效的。而对于刘国峰对网传公开信的态度前后有所变化,刘国峰应该澄清事实真相,取得社会公众对他的正确评价。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向网站调查,查清这个虚拟发布人的真实身份,还公众一个明白。

事件再生疑云 当事人称“公开信是我亲自定稿发布的”


本案受害者刘国峰

本来事件已经疑云重重,然而在昨日,当事人的一番话使得本案再度生起波澜。6月13日,记者就此事独家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受害者刘国峰的“委托人”马某告诉记者,公开信是他们和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协商达成共识,由她亲自执笔,众多骑友集思广益写出来的,在发表前经过受害者刘国峰同意,并由刘国峰自己亲自上传到百度贴吧。

6月7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在医院向刘国峰正式道歉时,刘国峰提出,善后事宜城管局可以和他的委托人马某进行沟通,当时记者也在现场采访。据马某讲,受刘国峰委托,7日下午到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商议赔付事项,“刘国峰之前提出三个条件,一是赔偿医药费,二是城管局必须赔礼道歉,三是尽快归还骑友们被扣的自行车”。

马某表示,延安市城管局满足了受害者的三个条件,他们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因此他们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写公开信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希望我们能够表达对处理结果的态度,并且征求过我们的意见;二是网友一直很关注此事,我们也想给网友一个明确的答复。双方最后协商达成共识,由我们发表公开信,表明我们的态度。”马某解释说。

名义上的“委托人”马某目前是一名实习律师。她说自己也算不上委托人,都是骑友,互相信任,作为朋友,她也愿意帮忙。7日晚上,马某和其他骑友通过电话、微信等多次讨论,大约用了两个小时完成此公开信。

“虽然我们都觉得写得有些仓促,但是完全是按照刘国峰的意愿起草的。”马某说,“刘国峰在公开信中想表达三层意思,一是感谢网友、感谢所有帮助过他的人,二是对政府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给延安以延安人民带来的伤害表示内疚”。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队长姬霖表示,写好之后他们看过原稿。在征求对方意见的前提下,把“暴力执法”改成了“肢体冲突”,然后交给受害者刘国峰过目。委托人马某也证实,除了此处改动外,其他均未修改。

刘国峰说,定稿后的公开信经过他和其他骑友认定,7日晚上11点多,现场注册账户,发表出去。

至于此前有媒体报道,刘国峰否认曾写公开信,并表示内容并非本意。刘国峰回应,此前从未接受采访,也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他表示,“网络流言实在不懂,之前我没有作过任何回应,希望以后也不要干扰我的生活。”

马某解释道,在公开信的第二段中,网友误读了“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一句是受害者刘国峰向城管道歉,实际上并不是。“目前此事已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演化成为公众的事情,作为社会人,我们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个事情伤害的不仅仅是家人,还伤害到延安和延安人的形象,我们表达愧疚,而不是向谁道歉。”

编者:从抛出暴力执法系“临时工”所为,到共同协商发表公开信,城管部门在此事的处理上确实有所偏颇,而事情究竟如何,确实也需要相关部门插手调查,也算是还公众一个真相。

责任编辑: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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