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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难骑友家属状告自协和同伴 三次庭审激烈辩论

本文原创自微信公众号“风云单车网”,美骑已获得授权转载。原标题为:京城骑行圈第一案三次开庭,新证据,看录像,双方激烈辩论

牵动中国骑行圈所有人心弦的落坡岭案,被称为“京城骑行圈第一案”。本案的判决结果对整个户外圈都影响深远。有人甚至认为,这就是户外圈的“扶老太太案”。这个说法是否夸大姑且不论,案件目前已经开庭两次,尚未判决。来预测一下结果吧(下文有投票)。

关于本案的前序报道,请点击以下链接:

(1)骑友因交通事故不幸罹难 一年后家属状告自协及同伴

(2)罹难骑友家属状告自协和同伴 二次庭审今日进行


以下是全文:

很可能是北京骑行圈已经公开的第一案。骑行活动中一人发生摔车事故身亡,家属把北京市自协和同行车友告上法庭。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对骑行圈产生深远影响。本公众号将全程跟踪事态发展,欢迎关注。

特别要求:文中当事人全部用化名或网名,请大家不要人肉搜索或对号入座。把注意力放在案件本身上,不要去打扰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因此而受到干扰,本公众号将停止更新。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韩世春律师无偿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

特别说明:本文仅为传递信息用,不代表本公众号的观点或立场。(PS:美骑转载此文也仅为传递信息用,不代表美骑观点或立场)

2016年12月16日上午9点,全国骑行圈都在关注的落坡岭案进行了一审第三次开庭。出庭的有2位原告律师、被告律师韩世春、3名当事人被告(车友)以及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秘书长。

原告当庭提供了村委会开具的家属关系证明,以说明A哥父母是农民,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被告当庭提供了T哥和C哥事发时拨打了两次120急救电话和6次999急救电话的中国移动手机通话记录单,以证明当时车友积极参与了救助。

被告律师对原告提供的家属关系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指出无劳动能力和无经济来源并不是一个村委会有资格能予以证明的,应该由相应的机关、组织或机构来提供证明。原告对被告提供的通话记录单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指出没有加盖中国移动的公章。

在被告的申请和要求下,法庭调取了事发时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拍摄的视频录像,以进一步证明被告当时积极进行了救助和持续的维护。原被告双方一同仔细观看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的5段现场视频录像。

录像中清晰的记录了如下内容:当时开车路过并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的汽车司机(一男一女);维持秩序、处理现场的民警、交警和先后骑行返回的同行车友;被告车友拨打120和999急救电话的声音和影像,并想办法联系其他车辆、拦截过路的120救护车、帮助翻身抢救、打点滴和轮流举吊瓶的举动,以及等待、催促救护车和商量、联系家属的画面。

通过观看录像,原告律师坚持认为被告没有实施积极的救助,在后来的一段时间内(大约骑行返回后的10分钟内)并没有拨打急救电话,在警察的催促下才联系的救护车。被告方律师强调,救助并不是被告的法定义务,但通过现场录像明显看出,被告在道义上和行动上已经实施了救助行为。被告里没有学医的,警察也说了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敢动,大家并不具备在这么严重摔伤情况下的现场紧急救助能力,但拨打了2次120 ,在120派不出车的情况下,又6次拨打999急救电话,反复联系和催促并给急救车指路,已经配合医生和警察进行了救助和维护了秩序。

原告律师认为通过录像不难看出,集体骑行的安全问题和救助的义务不言而喻。被告律师认为该案的核心问题是A哥的死亡原因,并不是被告救助导致的死亡,一同骑行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死亡,积极地救助的同行车友不应该反而成为被告;原告先举证的是安全和保障,现在又提的是安全和救助,原本原告就没有搞清楚到底要举证什么;现在全国已有类似的事件报道,均认可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法院认真参考。

原告律师提出抗议,认为全国的类似案件不应左右此案的判决结果。

最终,原告律师维持原起诉书诉求,被告律师维持原答辩书请求。

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秘书长:“已经向各级领导汇报,并且也向各个车队队长通报了此案的经过和情况。这件事情对全国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有很大的影响,但相信法院能秉公执法,公正判决。”

责任编辑: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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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门评论
  • 别歇了,路还长 2016-12-17 08:41

    我认为,不仅3位被告和自协有责任;原告应该把路政、路过的所有行人车辆、120、999、教育厅告上法庭!毕竟路是路政休的,过往行人车辆见死不救,120和999出车慢,教育厅没有吧急救课程放进学校必修课程!反正都不要逼脸了,不如多告几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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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小武状元 2016-12-17 12:55

      哈哈哈哈,反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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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姆叔叔的沙拉 2016-12-17 15:33

      原告可以把自己也整成被告,毕竟,死者出去参与自行车这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原告居然不拦着!!这是作为直系亲属的失职!应当负首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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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O戒灵骑士Oo 2016-12-17 17:56

      还有告一下自行车制造商,毕竟车才是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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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长david 2016-12-17 10:35

    能赖就赖。你还应该该把交通局,道路建设局,交通警察局一起列为被告。不过你不要忘记了把你死去亲人的父母也列为被告,他们为什么不把他生在国外呢。最后最后请把你自己也列为被告,他出去起车你没有敬到阻拦他出去骑车的义务,以及没有跟随保护的义务。还有还有你还要把他骑承德单车制造商也列为被告,他们 如果不制造自行车他就不会去骑车,也就不会摔死。还有 头盔制造商,怎么戴了头盔还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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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亖防菜菜 2016-12-17 12:23

      还有混凝土生产商,那么硬的混凝土拿来修路,弄得像海绵那样就不会摔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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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杰哥乱造 2016-12-17 14:13

      还有医院,怎么就抢救不回来呢?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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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YD-山地佬 2016-12-17 08:48

    今年3大不要脸,王宝强的出轨老婆,骑行者的傻逼家人,不肯买房救女的重男轻女罗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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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魅影 2016-12-17 09:47

      少了一个野生动物园下车被老虎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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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大校长2002 2016-12-17 12:19

      老虎烈士呢?难道不能排进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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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猎风zg17311
      回复西大校长2002
      2016-12-17 14:27

      老虎烈士必须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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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吸轮法王 2016-12-17 08:17

    这协会会长的话官僚意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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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仰☆ 2016-12-17 08:42

      这叫官方,不叫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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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ekyd 2016-12-17 09:06

      这是书面通告啊我的哥,难道该说“我已经跟上下打点过了,法院你看着办,我挺你”?这是一个政府官员该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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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娃 2016-12-17 11:39

      这是严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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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美好 2016-12-17 12:17

    不要脸又出现了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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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美好 2016-12-17 12:18

      如果官司输了他们会不会再把法院一起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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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木林 2016-12-27 14:36

    我想说,这坏了的自行车厂家是不是也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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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灿] 2016-12-18 08:08

    這他媽的要是告贏了老子直播砸了我的自行車,這都能贏還騎個什麼車啊,怎麼可以這麼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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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nmato 2016-12-18 01:59

    告你麻痹 明摆就是想碰瓷讹财 能为逝者积点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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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ylight 2016-12-18 01:10

    看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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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岗哥 2016-12-18 00:59

    为什么不告自行车厂家?反正都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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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高联-殷齐昌 2016-12-17 22:55

    如果告赢了,中国还是取缔自行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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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敏捷的胖子0 2016-12-17 21:17

    明显是道路设计不科学,为什么没有酒驾专用道?为什么市长,国家主席没有第一时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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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osol 2016-12-17 19:06

    想钱想疯了,什么都想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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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nshees 2016-12-17 18:00

    不论结果如何  事件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今后还有几个人敢当领队 还有几个俱乐部敢组织活动  几个协会敢举办比赛  骑行中受伤是难以预测的  如果都像这样来一状  简直难以想象  最后 支持楼上的说法  应该把路政  医院  交警过路司机 包括原告家人全部变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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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疾风知劲草 2016-12-17 17:44

    还有被老虎咬伤的那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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