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自行车王国——荷兰(图文)

在荷兰,交通政策的巨变是由于七十年代中期的石油危机造成的。荷兰交通及公共事务部为了将交通转变为一个环保节能型交通形态,在1975年提供了一笔城郊自行车设施建筑基金。这项行动持续到1985年,经过十年的建设,总投入近5亿荷兰盾。
这项基金的80%用于城市自行车道路、设施的修善工作,对于郊区的道路的建设则主要集中在自行车专用道路的修建。在空间上,新建的自行车专用道路将自行车与机动车和行人完全分隔开,这项措施大大提高了骑车人在路上的安全性。
对于自行车专用道路的修建,交通部制订了统一标准。路面要至少宽1.75,建议宽度为2.5。双向自行车道的宽度规定为至少2.75,建议宽度为3.5米。
在这十年中,荷兰政府在原有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都修建自行车路专用道。初期,这些道路设施并未连成完整的网络。许多道路设施的建设是基于政府津贴的支持,而当地政府机构也负担他们本区域内的自行车道路的修建,这些工程通常都与道路升级工程相结合。由于大多数项目由各省直接出资,他们也对本区域内骑车人的安全负责。在各省中,85%-100%的二级道路设有自行车路,60%-65%的三级道路设有自行车路。
此项行动中的另一项效果是树立了自行车道路标准。之前自行车路规定为1.5-3.5宽,之后,自行车路的宽度定为两种,宽度为2-2.5的单行路及宽度至少为3的双行路。
虽然此项行动财政津贴是只用于指定项目的建设和改进,并非永久性财政支持。这项行动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使得自行车设施在不同阶段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维护变成一项普遍实行的日常运作。在各地的初期任务完成后,紧随其后的就是将城市和郊区的路网并轨连接。
在国家自行车交通建设的这项行动中,所有的省和大多数城市都有他们各自的自行车规划,这些规划或多或少与交通整体规划一致。当地和省级机构明确自行车在荷兰交通中的角色和位置。大多数城市和郊区道路有他们自己的自行车设施,这些设施的建成为骑车人在路上的交通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国家自行车交通总规划
1992年,荷兰政府启动了一项自行车交通总规划,即对公共规划进行了一次大调整,这项规划致力于将各地自行车交通占其交通比重不至少25%。此项目标已基本完成,目前荷兰全国平均自行车交通已占总交通量的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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