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计时赛方式,以时间评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依次排出本组全部名次。
(三)、公路车参赛车型为700C或27寸公路自行车;山地车参赛车型为26寸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5英寸以上外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赛前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比赛车不得改变车体结构和增改动力装置;如有发现将消其参赛资格;
(五)、在各组别的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得做任何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弯道不得超车,在直道上,被追赶的车必须给超车的选手让道,凡违反规定者,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在比赛过程中,比赛选手不得抄近道,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赛选手不能随意在比赛道路上乱丢东西,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制品。
(七)、参赛选手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八)、凡参赛选手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及手套,如有不按照规则要求的参赛选手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凡参赛选手必须按日程规定的时间到位,否则耽误参与比赛,大会不负任何责任。
(十)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承办单位为参赛选手购买比赛当日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事故请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组委会责任。
(十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统一拟制的安全责任书。由运动员亲笔签名,他人或组织均不得代签,并加盖手印。
(十三)未满十八周岁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签名。
十、参赛资格
1、身体健康者,年龄在18-60岁之间均可报名参加。
2、凡省级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3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本人负担。
4、凡参赛运动员(含大众组)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十一、时间安排:
7月23日
9:00-17:00 在太岳宾馆接待运动员、裁判员、媒体记者报道,安排在沁源三中住宿。运动员存放检修自行车,并安排熟悉赛道。
19:00-20:00 沁源三中餐厅晚餐
20:00—22:00 篝火晚会(表演,选手互动)
7月24日
6:00 起床
7:00-7:30 早餐
8:00 参赛选手到场着装,配带号码,检查车辆。参赛运动员环县城主要街道骑游。
8:50 主持人宣布仪式正式开始。
政府领导及相关领导讲话
9:30 运动员开始检录
9:50 女子组出发
10:10 男子公路组出发
10:30 男子公开组出发
10:50 男子初级组出发
12:30 午餐
14:00 自行车慢骑比赛
15:00 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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